8月8日,省人社厅公布我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。经人社部审核和省政府批准,今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7.5%,上线(预警线)为12%,下线为3%。为缓解企业生产和人工成本压力,今年的基准线和上线均比去年有所降低。非公有制新兴行业企业可以不受上限控制。
与2016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相比,今年基准线和上线分别下调0.5%和1%。为鼓励网络经济、共享经济等新兴行业发展,省人社厅明确非公有制新兴行业企业可以突破12%的上线。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介绍,企业应当建立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,兼顾效率与公平,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,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。经济效益较好企业,工资水平较低的,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一些,非公有制新兴行业企业可以突破上线;工资水平较高的,增长幅度可低一些。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,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,通过集体协商,并履行职代会(职工大会)讨论等民主程序,职工工资可以低于下线增长、零增长或负增长。
为鼓励地区经济和行业经济发展,促进行业和地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,省人社厅今年首次提出“有条件的地级市可探索建立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度,制定发布本地区部分或主要行业的工资指导线,为开展区域性、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照标准,落实职工工资增长”。
此外,国有企业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,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,在国资监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指导线范围内调整,确定工资增长和分配水平。